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这是指家庭中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它包括对老年生活必需的供给及日常生活上的照顾,也包括对老年人精神上的慰藉。我国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拒绝赡养且情节恶劣者应当受到刑事制裁。以上这些都是社会主义赡养观的反映。社会主义赡养观的基本内容有:第一,晚辈不仅要在物质上养老,而且也要在精神上尊老、敬老;第二,在赡养问题上男女平等,不仅儿子负有赡养老人的责任,而且女儿也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第三,老人不再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