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民俗文化网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其主要特征有:①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②在客观上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扶养”包括赡养、扶养、抚养。扶养不仅是指经济上的帮助,而且也包括在生活上的护理或照顾。所以,拒绝对扶养人提供必要的经济上或生活上的帮助,情节恶劣的,便构成遗弃罪。③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有履行扶养义务的条件,为了某种卑鄙的个人目的,而故意拒不履行扶养的义务。④犯 ......